區議會禁討論平反六四  林淳軒申司法覆核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8/10 13:00

最後更新: 2017/08/1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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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攝)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兼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與香港眾志社區幹事林淳軒,今早到高等法院就中西區區議員拒絕在會上討論平反六四議員而提出司法覆核。許於庭外解釋,他曾於上屆及現屆區議會會議中,要求呈交一份有關平反六四的文件所討論之中,惟均遭區議會主席以不討論政治議題為由拒絕,許認為主席濫權,故就此提出司法覆核。

許續指區議會多年來均由建制派壟斷,缺乏民主派及市民監督,以致審計報告亦指出區議會撥款不透明、討論不公開、利益申報制度名存實亡,因此今次入稟有象徵意義。

以中西區區議會選民身份入稟的林淳軒則指出,區議會主席聲稱區議會不討論政治議題,但卻容許建制派提出討論白皮書,質疑主席做法是「搬龍門」,故希望藉著今次入稟要求法庭訂明區議會及主席的權力範圍。

申請人林淳軒向中西區區議會主席葉永成興訟,要求法庭推翻主席於5月10日,拒絕將平反六四納入5月18日議程的決定。

入稟狀中指,許早於2014年,即上屆區議會任期內,已曾於會上提議討論平反六四及作出投票表決,惟當時已被拒,許在今屆區議會任期內再次提出動議,並於5月10日獲告知有關動議將不會在5月18日的會議中討論,理由是有關議題與區議會職能不相符,違反《中西區區議會常規》16條。

原告於入稟狀中續指,主席做法限制了區議員的表達及言論自由,而香港作為僅有仍會每年為六四事件舉行燭光晚會的地方,此議題絕對與本港市民利益相關,若主席拒絕將議題納入議程,則需作出合理解釋。對於主席指依賴上屆議員的決定而拒絕許的申請,許認為上屆議會的決定對今屆主席並無約束力,主席應自行考慮。